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的两份《中国银行自助银行设备采购合同》(以下 简称"本合同"),合同总金额约 2.3 亿元人民币(含税价)。 一、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金额 上述合同价款为中国银行购买设备、公司提供设备、软硬件安装调试、保修服务、培训 服务及本合同中规定的其它服务的总括价。 (二)履约期限和履行地点 1、公司承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将全部货物运抵中国银行指定的交货地 点,货物运抵中国银行指定的交货地点所需的运输、保险及相关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2、中国银行应在货物从公司工厂运出之日前 15 个自然日内将交货地点通知公司。为确 保货物准确到达指定地点,货物自工厂运出后,双方不能再改变交货地点,以免发生交货失 误。 (三)违约责任 1、公司违约责任 公司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货物的安装和联机调试、保修服务、培训服务的,应向中国 银行偿付未能提供上述服务货物价款的 5%的违约金并赔偿中国银行的损失。如果此等违约 造成本合同项下设备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中国银行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 损害赔偿。 2、中国银行违约责任 中国银行无故中途退货,应向公司偿付退货部分货款价款的 5%的违约金。 (四)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各合同自双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中国银行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 2、注册资本:27,154,513.76 万元; 3、法定代表人:肖钢; 4、主营业务: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保险业务。 (二)中国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在中国银行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230,163,696.17 元。 (四)作为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银行上市公司,经营规模巨大,资金实力雄厚,中国银行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本合同若在本会计年度确认收入,其收入约占公司最近一个 经审计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 13.26%。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方面几乎 不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