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0年8月9日在公司4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卫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金锐监事书面委托龚卫国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孙公司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