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10年9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2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00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公司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海军,姚妮娜 联系电话:0555-3506900 联系传真:0555-3503233 2.保荐人(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施卫东,刘晓山 发行负责人:施卫东,刘艳辉 联系电话:010-59366162 联系传真:010-59366280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