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到期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并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为4,500万元,时间不超过6个月,自2010年3月30日至2010年9月29日,有关公告刊登在2010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目前,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6个月的期限已到,本公司已按承诺归还了上述款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为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提供了支持,同时又为公司节约了财务费用。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