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高达明先生于2010 年12月1日将23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91%,占公司总股本的1.48%)质 押给宜宾市翠屏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上述事项的相关手续。 本次质押后,高达明先生已将其所持公司股份83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的17.27%,占公司总股本的5.22%)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质押。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