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技术中心被列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联合下发的《公告》(2010年第30号),依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经审定,我公司技术中心被列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本次认定仅代表公司可以 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公司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 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后续是否获得实质性优惠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