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金翔宇先生于2010年9月9日将质押给华夏银行成都天府支行的750万股以及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588万股,共1338万股本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同时将58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98%)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安北路支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事项的相关手续。 公司控股股东高达明先生于2010年9月9日将质押给华夏银行成都天府支行的750万股本公司股权解除质押。 本次质押后,金翔宇先生和高达明先生已分别将其所持公司股份58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98%)和16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9.90%)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质押。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