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0日在宁波开元名都大酒店召开。公司现有监事7人,实到6人,外部监事郑孟状委托外部监事罗国芳表决,会议由张辉监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经营决策及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忠静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忠静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陈忠静,男,196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人力资源师。现任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先生2003年至2009年历任宁波申洲织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洲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申洲针织常务副总、申洲国际执行董事、常务副总裁;2010起任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许利明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许利明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许利明,男,1962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现任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 许先生1997年1月至1999年8月在慈溪市工程咨询建设总 公司任副总经理;1999年9月至2001年3月在宁波四维尔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1年4月至今在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经理、财务总监。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素英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素英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刘素英,女,65岁,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国家审计署副司级退休干部。 刘女士1986年7月至2004年1月国家审计署工作。其间: 1986年至1990年行政事业审计司任副处长、正处长;1990年至1994年农林文教司任处长;1994年至1998年行政国防司任处长; 1998年至2004年新闻通讯审计局任局长助理、副局级审计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英芳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英芳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张英芳,女,1951年1月出生,浙江宁波人,大专学历,高级二级法官,中共党员。 张女士1992年12月至1997年9月任鄞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997年9月至2007年9月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副局级);2007年9月至2010年1月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局长级);2010年1月至12月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巡视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