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9日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于2010年10月20日下午2: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一、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0年10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0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0年10月22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和发行底价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955.1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9,432.725万股。 按照公司2010年8月20日公告的《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8月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8月26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8月26日。目前,公司201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2010年8月16日召开了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请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下称《授权议案》)。其中,该《授权议案》第2项的内容即为“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价格的确定以及有关的其他事项”。所以,公司董事会有权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和发行底价。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调整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如下: (一)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000万股(含2,000万股)。公司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000万股(含3,000万股)。 即调整后的发行数量=2,000万股×(1+50%)=3,000万股。 (二)发行底价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0年5月1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25.30元/股。公司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16.87元/股。 即调整后的发行底价=25.30元/股÷(1+50%)=16.87元/股。 本次修改《预案》具体如下: 1.关于发行数量的修改:《预案》原为“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2,000万股(含2,000万股)。”现修改为“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3,000万股(含3,000万股)。” 2.关于发行底价的修改:《预案》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5.30元/股。”现修改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6.87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修改后的《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0年10月修改)》刊登于2010年10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议案》。 四、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