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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17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8月16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8月15日-2010年8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15日下午3:00至2010年8月1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B栋一楼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袁金钰先生
    (六)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0年5月11日、5月15日、7月31日和8月1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1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4,705,9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67%。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6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4,034,3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1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75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71,5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692,355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 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
    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3 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5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6 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7 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8 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0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修改公司〈重大财务决策程序及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霍庭、刘胜军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1、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均符合现行适用的《公司法》、《工作指引》和《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现行适用的《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出席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4、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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