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8月16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8月15日-2010年8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15日下午3:00至2010年8月1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B栋一楼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袁金钰先生 (六)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0年5月11日、5月15日、7月31日和8月1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1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4,705,9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67%。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6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4,034,3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1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75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71,5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692,355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 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 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3 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5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6 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7 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8 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0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修改公司〈重大财务决策程序及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585,49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4%;反对13,55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6,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61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霍庭、刘胜军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1、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均符合现行适用的《公司法》、《工作指引》和《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现行适用的《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出席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4、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