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0月25日召开的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于2010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3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北区朗山路同方信息港A座11楼A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增选赵英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选吕培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第一项议案、第二项议案在审议过程中将采取累计投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情于2010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表决方式:书面表决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0年11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北区朗山路同方信息港A座11楼A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11月8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0755-29672878 传真:0755-29672878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科技园 邮编:518116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9日 附件: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参加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参加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对于此次会议所审议议案,本公司(本人)表示如下意见: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增选赵英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增选吕培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注:上述第一项议案、第二项议案在审议过程中将采取累计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