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0年8月2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北区朗山路同方信息港A座11楼A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薛桂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0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10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2010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母公司2010年上半年度实现净利润7,873,971.60,按照10%计提法定公积金787,397.16元,截止2010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60,681,699.21元,公司拟以2010年6月30日股本总数260,13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6,013,000.00元(含税)。 表决结果: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