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4 月26 日9:00 2.召开地点:公司空港工厂会议室(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航海路53 号)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 年4 月16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参会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公司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09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8. 公司董事会《200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选举王宝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进行累积投票。 10.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1-9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第10 项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 议案全文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 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需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4月19日~20日(星期一,二) 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 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 妥并交回“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在此情况下,“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 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 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 如“授权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授权委托书”必 须办理公证手续。“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会议举行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注 册地方为有效。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该等代理人需持本 人身份证、经授权股东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 四、其它事项 1. 联系电话:022-24893466 2. 联系传真:022-24890198(自动) 3. 联系人:翟洁 国炜 4.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天津普林电路股 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 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请注明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 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