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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00213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9-1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0年9月16日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鹤鸣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总额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为年薪基数的70%,绩效工资由基本绩效工资和浮动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绩效工资为年薪基数的30%,与完成年度计划的绩效相关联。浮动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当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度净利润比较实现正向增长的比率浮动。在项目公司兼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其浮动绩效工资根据项目公司经营指标考核结果发放。
    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基数调整如下:董事长的年薪基数为75万元(含税);总裁的年薪基数为70万元(含税);副总裁的年薪基数为60万元(含税);董秘的年薪基数为33万元(含税);总会计师的年薪基数为38万元(含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事项将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公司董事长薪酬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7日
    附件一: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公司调整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薪酬调整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调整后的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本次薪酬调整方案经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后提出,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周亚力、吴次芳、许为民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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