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2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于2010年6月10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现场召开。 一、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2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8,021,002股,占公司总股本498,600,000股的49.74%。 会议由王鹤鸣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经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248,021,002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经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