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5月23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八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鹤鸣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经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经贸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经贸有限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广宇经贸的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 董事会同意双方将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吸收合并涉及的审计、税务、工商、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等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的详情请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经贸有限公司的公告》(2010-028号)。 二、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详情请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9-029 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