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金属)为福利企业,近日恒星金属收到河南省巩义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收入退还书,根据国家有关福利企业税收优惠的政策及该退还书的规定,恒星金属可享受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6,399,173.98元的税收优惠(此次退税的税收区间为2009年度7月至2009年度12月),目前相关退税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上述退税款项恒星金属已于2010年9月29日全额收到,该部份退税所得将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相应增加 本期合并报表净利润。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