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恒星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6日(星期一)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谢保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独立董事郑锦桥、魏现州、王莉婷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投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000吨超精细钢丝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投资26146.7万元,建设年产5000吨超精细钢丝项目。有关详情见2010年9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审议《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于2010年9月27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9月20日,审议上述事项。有关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情见2010年9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