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接到股东吴定章先生的通知:其本人持有并用于为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9,934,900股的2.59%,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质押解除时间为2010年8月26日。 截止目前,股东吴定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额为15,205,33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3%),质押的股份数额为0股。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