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恒星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6日(星期五)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八人,董事、财务总监赵文娟女士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特委托董事徐会景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其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谢保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独立董事郑锦桥、魏现州、王莉婷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投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择机处置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授权董事长在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决定对公司目前持有的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处置的时机与数量。有关详情见 2010年8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郑锦桥先生、魏现州先生、王莉婷女士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情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于2010年8月23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8月19日,审议上述事项。有关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情见2010年8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