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7月16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7月15日下午15:00至2010年7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巩义市伊洛北路121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其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13日 (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7月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对河南永顺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 3、关于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不采取累积投票法。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7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299号浦发国际金融中心D座1707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7月15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3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100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1 1 资金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对河南永顺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 2 3 关于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注:A.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B.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C.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投票请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7月15日15:00至2010年7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299号浦发国际金融中心D座1707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67635666 传真:0371-65946800 联系人:孙国顺、李明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对河南永顺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