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我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获得通过。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0年4月20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