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提交发审委审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将于2010年4月19日(星期一)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审核。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0年4月19日停牌,在公司公告审核结果后予以复牌,公司将对发审委审核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