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11月1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邱丽敏女士的通知,邱丽敏女士分 别于2010年10月29日、11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了本公司股份,具 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或期间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成交均价(元/股) 集合竞价 2010年10月29日 1,024,495 0.42% 26.49 交易 邱丽敏 集合竞价 2010年11月1日 820,000 0.34% 26.48 交易 合计 1,844,495 0.75% - 2、邱丽敏女士已于2010年4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本公 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3%,公司已于2010年4 月30日予以公告。具体公告详见201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邱丽敏 合计持有股份 15,853,337 6.48% 14,008,842 5.73% 截止本公告日,邱丽敏女士共计减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47%。具体详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情况并及时作出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