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监事。董事应参会11 人,实际参会11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票 11 票,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关于2009年度绩效薪分配的议案》; 公司在征求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绩效薪酬奖励。 表决票11 票,赞成票 11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