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价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0年10月11日、2010年10月12日、2010年10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经自查,公司未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