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0年9月27日晚上7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建初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年产30万吨熔体直纺长丝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年产30万吨熔体直纺长丝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与“年产20万吨差别化纤维涤纶长丝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配套的技改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对募投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即充分利用原方案的公用工程,不再建设将熔体输送至新民化纤的管道,该调整涉及金额为1,150万元,即“年产20万吨差别化纤维涤纶长丝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总投资由原来的71,497万元调整为70,347万元,同时控股子公司新民化纤也不再进行设备改造,仍用切片纺纺丝。原先计划供给控股子公司新民化纤的熔体,由公司实施“开发生产高性能PET全消光差别化纤维技术改造”项目予以消耗,“开发生产高性能PET全消光差别化纤维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条42位超细旦全消光高性能涤纶FDY、2条60位超细旦全消光高性能涤纶POY纺丝生产线。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后,其一,避免了控股子公司新民化纤停产损失2,000万元和节省设备改造费1,000万元;其二,公司涤纶长丝的产能将较调整前增加,在目前涤纶长丝量价齐升的行业高景气度背景下,将增加公司的盈利,增厚公司的每股收益,可以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本次会议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决议。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