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0年8月11日晚上7: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建初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份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179,756,638.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份自筹资金179,756,638.00元,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179,756,638.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份自筹资金179,756,638.00元。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