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0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亲自参加会议董事9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小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山东省潍坊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2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