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过户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通知,根据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已将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银轮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轮实业")持有的3,353万股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划转到许绪武、孙斌等137名申请执行人名下,股份的过户手续已履行 完毕。划转完成后,银轮实业持有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股份1,547万股。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