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湘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电化”)拟建设一条年产10000吨无汞碱锰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计划向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借款5000万元,年利率为8.25%,借款期限为2年。 鉴于电化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此外本协议不需其他部门批准。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湘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之前,三位独立董事王先友、朱培立、杨永强对此项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表决此项议案之时,五位关联董事周红旗、王周亮、谭新乔、熊毅、柳全丰回避了表决,其余四位董事批准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参见六)。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8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关联方介绍 电化集团前身为成立于1958年的湘潭市电气化工厂,2003年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电化集团作为公司的发起人,目前持有公司股份共4,397.0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3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电化集团工商注册情况见表1. 表1电化集团工商注册信息表 名称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湘潭市滴水埠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8,55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周红旗 主营业务 锰矿石(限分公司经营)、高炉冶炼铁合金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 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铁合金系列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 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 种 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政策 允许的对外投资;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5类1项、第8类)(有效 期至2014年1月14日);铁路运输服务(限分公司经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人民币伍仟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靖西电化和电化集团于2010年8月9日签署《借款协议》,《借款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靖西电化向电化集团借款人民币伍仟万元,用于建设一条年产10000吨无汞碱锰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年利率为8.25%,借款时间为2年。 2、电化集团的资金通过质押的方式从江西江南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年利率为8.25%,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协议资金占用费按每年8.25%收取。 3、本协议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根据本协议,电化集团借款给靖西电化人民币伍仟万元,用于靖西电化投资建设一条年产10000吨无汞碱锰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年新增1万吨无汞碱锰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规模和实力。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对靖西电化与控股股东电化集团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借款协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靖西电化拟建设一条年产10000吨无汞碱锰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计划向电化集团借款5000万元,年利率为8.25%,借款期限为2年。本次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联交易方案符合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在董事会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故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同意靖西电化向电化集团借款5000万元,年利率为8.25%,借款期限为2年。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借款协议》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