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6月8日以专人送达及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议于2010年6月1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通讯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汇票承兑的议案》。 同意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汇票承兑,票面金额总计陆仟万元以内,以上融资由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