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6月9日,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崔京涛、厉伟及公司股东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以下简称“深圳延宁”),因深圳延宁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深圳延宁分别于2010年6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2,640,000股;于2010年6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2,000,000股,成交均价为36.49元/股,共计减持4,6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38% 。 深圳延宁本次减持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6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8%,本次减持后深圳延宁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左强、崔京涛、厉伟。崔京涛与厉伟系夫妻,本次减持前通过其控制的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延宁持有本公司股份59,926,57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7.83%,为本公司第一大持股人,左强为本公司第二大持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40,846,488,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2.16%,本次减持前左强、崔京涛和厉伟合并持有本公司29.99%股份,共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后崔京涛与厉伟通过其控制的深港产学研持有本公司股份55,286,57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6.45%,左强、崔京涛和厉伟合并持有本公司28.61%的股份,仍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深圳延宁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