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4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94,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88,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4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4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 2010年4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10年4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4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50 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1*****213 沈高伟 3 01*****211 马伟良 4 00*****147 吴惠仙 5 01*****307 陈建冬 6 01*****308 马全法 7 00*****671 罗观华 8 01*****301 沈有高 9 01*****305 施议场 10 01*****303 吴卫东 11 01*****302 杨永春 12 01*****306 陈康胤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0年4月2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1,116,000 15.34% 91,116,000 182,232,000 15.3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锁定) 91,116,000 15.34% 91,116,000 182,232,000 15.3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2,884,000 84.68% 502,884,000 1,005,768,000 84.68% 1、人民币普通股 502,884,000 84.68% 502,884,000 1,005,768,000 84.68% 三、股份总数 594,000,000 100.00% 594,000,000 1,188,000,000 100.00% 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1,188,000,000股摊薄计算,2009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7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杭州市石祥路208号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马全法 祝迪生 咨询电话:0571-88027658 传真:0571-88029872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