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技术中心获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公告》(2010年第30号),依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公司技术中心获评第十七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经此认定,公司将可以享受向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科技开发用品进口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本次技术中心的认定体现了公司在研发领域的技术和人才优势,有利于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该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10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