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9日在本公司205会议室召开,应到、实到监事三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杨继芬女士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慈溪恒隆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8月9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了上述预案,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新华先生及孙雪芬女士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预案时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转让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议案一、二、三均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表决,董事会拟于2010年8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5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三项议案。此次表决将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