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0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参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康强电子关于参与长电科技配股事项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康强电子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风险控制制度,截止到目前,公司未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在最近12个月内也未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生。 鉴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长电科技”,证券代码“600584”)向原股东配售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截止到2010年9月21日,公司持有长电科技股票598万股,基于股东权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参与该公司此次配股。 授权公司董事长郑康定先生根据长电科技后续发布的相关配股事项公告并结合当时的市场情况全权处理公司此次参与配股事宜(参与此次配股的价格不得高于二级市场价格)。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提议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0年10月15日在公司1号会议厅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康强电子关于参与长电科技配股事项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