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人参产业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人参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促进通化市人参产业,由粗放式经营,向种植规范化、质量标准化、加工精深化和产业集约化方式转变,集成科学院人才与技术资源,提高人参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推进中药现代化产业建设。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公司与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实施人参产业全面合作,并达成一致意见。拟于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合作目标 面向通化市人参产业战略规划、紫鑫药业股份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技术需求,瞄准人参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基础和应用问题,集成农学、药学、化学、生命科学等学科领域,充分发挥多学科联合攻关的优势,构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基地建设-新药研发紧密结合的创新价值链,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人参种质资源、人参育种、人参品种鉴定以及种植环境优化、人参标准化及人参类产品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整合各方的优势资源,在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技术研发、产品试制、创新平台建设、信息和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共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取得在国内外具有显示度和影响力的系列创新成果。 二、 合作内容 以“人参标准化种植、人参基因序列与功能分析研究、人参质量标准及指纹图谱的建立、人参加工技术及药效物质基础研究,人参相关新药的开发等”为切入点,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合作: 1、原创性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研究; 2、关键技术研发; 3、面向市场需要的产品开发; 4、转化中科院已有技术成果并实现产业化; 5、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共建科技研发平台; 6、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和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 三、合作方式 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主导、科学院为支撑。 1、通化市人民政府在项目用地、相关建设资金配套、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对与中科院合作项目优先给予立项支持。 2、企业定期提出技术需求,并对合作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3、中科院长春分院组织全院相关力量与通化市开展全面科技合作,为整个人参产业上游提供整体的科技支撑。并在创新岗位配置、智力与技术支持、平台建立等方面给予支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