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投票董事7名,实际参加投票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经参与表决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建设银行新增5000万元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公司将在柳河建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用以原材料的储备。 2、贷款方式为信用贷款。 3、授权财务经理孙莉莉女士全权办理贷款手续。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