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11:00在上海市延安西路65号上海国际贵都大饭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丹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