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合同主要内容 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子公司”)系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近日,长沙子公司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制浆系统技改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长沙子公司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开车服务、项目管理等工作,合同金额2.6498亿元人民币,合同工期13个月。合同生效条件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法定代表人:刘天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1,061,841,600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纸袋纸系列产品及副产品,高强牛皮卡纸、精制牛皮纸、瓦楞纸、卷筒浆板、液碱、发电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长沙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没有签署过相关业务合同; 3、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长沙子公司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系其日常性经营行为。该合同的履行将对长沙子公司2010和2011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由此将对公司相应年度的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工程系交钥匙总承包工程,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制浆系统技改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