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24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收到表决票12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在经营范围中增加“轻工产品研发、制造”内容,并按照工商登记部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对原《章程》第十四条作如下修订: 原章程:“第十四条经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内外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建筑业(凭资质)及上述项目所需设备、材料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压力容器设计;设备制造,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对外派遣部门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办公楼租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在国内外设置分支机构,调整经营范围”。 修订为:第十四条经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内外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建筑业(凭资质)及上述项目所需设备、材料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压力容器设计;轻工产品研发、制造,设备制造,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对外派遣部门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办公楼租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在国内外设置分支机构,调整经营范围。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召集于2010年9月9日上午9: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2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截止2010年9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会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