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质押解冻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3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罗平县锌电公司有关办理股权质押解冻事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罗平县锌电公司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的2,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8,385.2 万股的11.42%)解冻, 原质押冻结日期为2009年4月9日,股份解冻手续已于2010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上述股份解冻是由于罗平县锌电公司已全部归还所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的借款。目前,罗平县锌电公司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103,20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3%。其中19,608,000股被依法冻结,实际可流动股份为83,59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7%。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