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11日(星期二)上午9时 2、会议召开地点: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旭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360,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8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律师、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议案及审议情况 会议每项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2,36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36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36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36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2,36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36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36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沈田丰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