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7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8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太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公司三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0-032)。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正处于业务快速发展时期,流动资金比较紧张,因此拟向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及开立进口信用证等业务。为了支持其快速发展,公司拟为该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33)。 三、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议案》; 四、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议案》; 五、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议案》。 上述相关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