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卫才清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人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0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 二、以7人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三、以7人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该制度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