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开展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规避钢材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钢材(螺纹钢和线材)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钢材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钢材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在期货市场仅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的螺纹钢和线材。套期保值业务严格贯彻以下原则: 1、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本企业所生产的现货供应量; 2、期货持仓应与保值的现货拥有时间基本一致。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2010年整个会计年度内,按照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公司累计投入资金(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钢材套期保值数量在20万吨以内。 如拟投入保证金有必要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短期价格波动风险,同时由于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追加保证金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应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公司应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从事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下达套期保值操作指令、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