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5月1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4,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63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07月0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07月0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0年07月0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07月0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14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部门: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咨询联系人: 柳年 邱吉荣 咨询电话:0598-8205158 8205188 传真电话:0598-8205013 六、备查文件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