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7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参与表决董事9名。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沃华中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1,000万元的信用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公司2010-24号《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0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