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14日下午1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别墅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制订的2009 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 具体审计计划符合审计规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